建筑工程意向合同协议书
建筑工程意向合同协议书
甲方(建设单位/发包人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:
地址:
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:
联系电话:
乙方(承包单位/承包人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:
地址:
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:
联系电话:
鉴于甲方拟建设/开发工程,乙方具备相应建筑工程施工/服务能力,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、互利共赢原则,就本项目合作达成初步意向,特签订本意向协议,以资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项目概况
- 项目名称:
- 项目地点:
- 建设规模/内容:
- 计划工期:
- 工程质量目标:
- 项目立项/规划/设计等前期情况:
第二条 意向合作内容
- 甲方意向将本项目中的工程(或全部工程)交由乙方承担。
- 乙方意向按照甲方要求及国家、地方现行规范,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、管理、竣工验收配合及保修等工作。
- 具体承包范围、工程量、合同价款、计价方式、付款节点、工期、质量标准、违约责任等,以双方后续正式签订的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及相关补充协议为准。
第三条 合作原则与前期工作
- 双方应指定专人对接,及时沟通项目进展。
- 甲方负责或配合完成项目立项、用地、规划、设计、招标、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。
-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资料,配合完成现场踏勘、方案优化、成本测算、施工组织建议等工作。
- 双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招标投标、建筑市场、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、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法律法规。
第四条 意向期限
- 本意向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_年月_日止。
- 有效期内,双方应积极推进正式合同谈判与签订。期限届满未签订正式合同,本意向协议自动终止,但保密条款除外。
- 经双方书面同意,可延长意向期限。
第五条 排他性与诚实信用
- 在意向期限内,甲方可就本项目与乙方开展实质性磋商;乙方应优先保障本项目资源投入。
- 如一方无意继续合作,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。
- 双方不得借意向协议进行虚假招标、串通投标、商业贿赂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。
第六条 费用与意向金(如适用)
- 本意向协议不构成甲方对乙方的付款义务,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。
- 如涉及意向金、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等,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金额、支付条件、退还方式及利息/违约金。
- 乙方为前期工作发生的费用,除双方另有约定外,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第七条 保密条款
- 双方对在磋商及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、技术资料、报价信息、项目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。
-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披露,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除外。
- 保密义务不因本意向协议终止而解除。
第八条 知识产权
- 双方各自提供的既有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。
- 因项目形成的新成果,其归属、使用及收益分配由双方在正式合同中另行约定。
第九条 违约责任
- 任何一方违反本意向协议约定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- 因不可抗力、政策调整、项目未获批准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合作的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,但应及时通知并协商处理。
- 本意向协议为意向性文件,除保密、费用、违约责任、争议解决等明确约定外,不构成必须签订正式合同的强制义务。
第十条 争议解决
因本意向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:
-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
-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一条 其他
- 本意向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- 本意向协议一式_份,甲乙双方各执_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本意向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/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。
- 本意向协议为范本,涉及重大权益时,建议由专业律师审核后使用。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_年月_日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_年月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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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9-15 13:13:20